销赃常有文物贩子坐地收赃
10个盗墓团伙主要盗掘的是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文物、辽金时代的钱币,还有元代到清代的文物。在盗挖文物后,盗墓团伙会将文物出售变现。因此,在盗墓团伙的背后,还有一伙拥有文物收藏证、经营文物店铺的出土文物贩子。
文物贩子李某经营着两家古玩店,他借着自己“喀左县文博协会会长”的身份从事非法文物交易,他并不满足在店里等着收赃,常常第一时间赶到盗掘现场坐地收赃。李某等文物贩子的存在,使得盗墓团伙盗挖到的文物出手速度非常快,文物出手的价格以数十万元居多,最高的是一个玉猪龙,价格高达320万元。
“文物出手的速度不但快,还往往短时间内就被多次转手。”负责追赃办案的朝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蔡炳辉告诉记者,比如一个有双龙图案的金簪子,就被从阜新卖到了抚顺、又从抚顺卖到了太原。据蔡炳辉介绍,这个金簪子是国家一级文物,不可能在市场上买到,所以警方断定是盗挖来的文物,并顺着这个金簪子的销赃轨迹,追回了45件文物。
盗墓故事
盗墓“祖师爷”嗜赌如命
今年53岁的姚某是内蒙古赤峰市人,在家排行老三,中等个儿,平时“话不是很多”,在圈内有“祖师爷”“老古董”“关外第一高手”之称。姚某从小就聪明,他小时候,父亲本来要教他二哥盗墓手艺,可二哥没学会,他却学会了。学会后,姚某一干30年。其间,曾被警方刑拘过。
姚某的盗墓团伙共有28人,和其他团伙有错综复杂的关系,追随他的骨干成员董某是其心腹。作为团伙的“总指挥”,姚某白天独自踩点,晚间带领团伙成员实施盗掘。只要是姚某认准的地儿,他一定要挖到东西才肯罢手。一次没挖到,下一次再来挖,所以他常常会对同一个地儿多次挖掘,“绝不走空”。盗墓过程中,被他信任的成员可跟随一起挖掘,不受信任的只能负责望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