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国家安全观的变化。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今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标志着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体系开始运行。习近平作为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在会议讲话中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
中国国国家安全的概念涵盖了至少11个领域: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以及核安全。相比之下,成法于21年前的国家安全法现在看来,明显存在名实不符的情况,虽然该法冠以“国家安全法”的大名头,但其涉及的主要内容本质上是反间谍问题,无论从传统安全还是非传统安全角度看,都无法涵盖“国家安全”的范畴,更比目前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范畴小得多。用耿惠昌部长的话说就是“现行国家安全法规定的主要是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各项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难以在国家安全法立法领域发挥统领作用”。因此把反间谍工作从现行“国家安全法”中剥离出来单独成法,既可以使“反间谍法”名实相符,又为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一部全方位保障我国国家安全的“国家安全法”创造了条件,可谓一举两得,真正反映了我国国家安全观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