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已有约2亿农村人口在城镇就业。就业问题解决后,迫切需要解决住房和子女教育问题。医疗和养老保障则是中长期问题。住建部调查,进城农村人口在城镇购房比例不到1%,绝大部分居住在棚户区、城中村和建筑工地,居住条件恶劣。这个群体规模巨大,仅靠财政投入难以支撑,需要农民工、就业单位和国家“三家抬”。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缴存一部分,单位补助一部分,国家支持一部分,积累在城镇购房首期付款,再由国家住房银行提供低息贷款,后续还款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将有效缓解购房能力不足矛盾,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效益。
第四,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住房公积金是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相结合的一项制度创新,对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制度功能弱化、利益结构失衡、管理运营粗放。根源是体制机制存在弊端。一是城市分散管理,不能跨市融通,贷款需求旺盛城市资金短缺,贷款需求不足城市资金闲置,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二是管理链条过长,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不具有金融职能,金融业务要委托银行办理,导致管理成本高,服务效率低,存在风险隐患。通过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整合各市管理中心,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管理集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降低管理运营成本,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保障缴存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