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入驻
1.1 平台开放平台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平台开放平台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1.2 平台开放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卖家申请。
1.3 平台开放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卖家提供其他资质。
1.4 平台开放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1.5 卖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1.5.1 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卖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平台开放平台将不再与卖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平台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卖家签署的相关 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1.5.2 卖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1.5.3 平台开放平台关于卖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卖家如变更1.5.2项所列信息,应提前十日书面告知平台;如未提前告知平台,平台将根据平台开放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1.6 平台开放平台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卖家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亦暂时不接受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的入驻申请。
1.7 平台开放平台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卖家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TM状态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第二章 开店入驻限制
4.1 品牌入驻限制:
4.1.1 与平台平台已有的自有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称的品牌;
4.1.2 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4.1.3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4.1.4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4.2 经营类目限制,卖家开店所经营的类目应当符合平台开放平台的相关标准,详细请参考《平台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
4.3同一主体入驻的店铺限制:
4.3.1 单个店铺只可对应一种经营模式。各经营模式内容请参考与卖家签署的对应合同;
4.3.2 同一主体开设若干店铺的,经营模式总计不得超过两种,且须在开展第二种经营模式时提前10日向平台进行书面申请;
4.3.3 商品重合度:要求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4.3.2项下经过平台审批的店铺不受此项约束。
4.4 同一主体重新入驻平台开放平台限制:
4.4.1 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平台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4.4.2 若卖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则自最后一次完成退出之日起12个月内限制入驻。
4.5 续签限制:须在每年3月1日18时之前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每年3月20日18时之前完成平台使用费的缴纳,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资费及资料未补足,平台将在每年3月31日24时终止店铺服务并下架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