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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合力应对网络版权维权困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4 13:40:50    浏览次数:298    评论:0
    导读

    习惯了免费海量资源的中国网民可能需要慢慢适应中国政府和企业在网络维权上的升级行动。在3日举办的中国版权年会网络维权论坛上

    习惯了免费海量资源的中国网民可能需要慢慢适应中国政府和企业在网络维权上的升级行动。在3日举办的中国版权年会网络维权论坛上,中国政府版权管理机构和不少互联网企业一致表示,将合力应对当前的网络版权维权困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在论坛上表示,将继续加大对互联网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尤其是针对移动互联网的特点对音乐类、视频类和文字类的应用进行分类管理,监管范围可能涉及时下侵权行为比较隐蔽的网盘类应用。

    段玉萍说,很多网盘的经营者是非常清楚网盘中存在的大量侵权盗版内容的,接下来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对这些经营者提出要求,如有构成行政责任的,国家版权局将给予处罚。

    2014年是中国网络维权的关键一年,延续十年的“剑网行动”累计查办案件4681起,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676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88件,“清网”效果显著。然而2014年接连出现的今日头条新闻APP版权纠纷以及人人影视和射手网的先后关闭,同样引起了不少争议,中国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对版权保护随之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主任孙洁认为,当下互联网版权保护方式是在传统授权方式上演进而来,但互联网时代侵权举证时间长、成本高、效果不理想,权利人和网站之间存在着技术的不平等。

    北京市知识产权法官冯刚则表示,网络新技术给版权规则带来了新问题,云计算、云存储等公司只是提供技术服务,不直接提供内容,这些问题如何定性也需要研究。

    冯刚还认为,当下很多案件出现了由版权纠纷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由版权资源抢夺而引发的垄断质疑,这些都加大了网络维权的复杂性。

    中国为了应对互联网版权保护的挑战,在2001年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后又由最高人民法院两次出台司法解释,对互联网侵权做出了相关规定。

    随着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络维权离不开各互联网公司的参与。曾经历过版权纠纷的互联网巨头百度介绍了其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上的努力。

    百度版权管理中心执行主任王彦恭介绍说,百度每个星期都能收到“堆积如山”的权利人投诉,公司目前有一个几百人的团队不间断处理着相关事宜。百度还在2014年开发了一套系统,让加入百度广告联盟的网站一旦涉及侵犯网络版权而被投诉,它将无法享受广告收益,这对一些容易钻空子的小网站无疑是“釜底抽薪”。

    目前,不少中国互联网公司已从最初的粗放式发展进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保护互联网版权也有助于其自身实现良性发展。比如,中国视频网站每年花费巨资从国外购进电视剧版权,有的还不惜巨资和外方签订独家播放协议,盗版资源的存在就意味着这些视频网站点击率的下降。

    在互联网时代,仍有很多不可预见的因素让人感叹互联网传播的效率以及网络维权的困难。春节前韩国纪录片《超级中国》的意外蹿红让制作方KBS电视台的驻华代表朴由敬感觉很复杂,“很多人经由盗版渠道观看了这部纪录片,我不得不请求中国伙伴帮忙删除链接,不过我得承认,片子配的中文字幕虽然不是官方的,但质量相当高。”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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