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资料图片
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东营中院今日公开宣判被告人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被告人倪发科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倪发科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2014年12月15日,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倪发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可,表示服从法院任何判决。
2013年6月4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称,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9月26日,倪发科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9月30日,中央纪委公告称,倪发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问题已涉嫌犯罪。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