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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持刀报复仇家认错人 两无辜路人遭非法拘禁和殴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2 23:54:53    浏览次数:631    评论:0
    导读

    中新网宁德2月12日电 (曾鸣叶茂)男子遭人持刀砍伤,结伙驾车寻仇时误认仇家,劫持两名无辜路人,并对其实施非法拘禁和殴打。福建

    中新网宁德2月12日电 (曾鸣叶茂)男子遭人持刀砍伤,结伙驾车寻仇时误认仇家,劫持两名无辜路人,并对其实施非法拘禁和殴打。福建宁德市中院12日披露,维持霞浦县法院作出的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颜某勇、胡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6月1日1时许,颜某勇在霞浦县松城街道被何某某等人持刀砍伤。6月10日21时许,胡某得知之前砍伤颜某勇的一伙人在一酒店后,驾驶小车纠集颜某勇和林某某(未满16周岁)等人到该酒店附近。

    此时,胡某、颜某勇等人见杨某某骑摩托车载着钟某某,认为2人是之前殴打颜某勇的一伙人,便尾随并超车逼倒摩托车,致2人摔倒在地。随后,胡某持匕首与颜某勇及林某某等人将杨某某、钟某某挟持上小车,带至胡某家中。

    胡某、颜某勇等人用网线、数据线将杨某某、钟某某分别绑在椅子上,期间杨某某持剪刀反抗,划伤颜某勇等人,胡某、颜某勇等人即对杨某某拳打脚踢、甩打钟某某脸部,胡某还持菜刀刀背拍打杨某某脸部,致其左眼眶、左右双侧脸部、左胸前壁受伤。

    至2014年6月11日4时许,胡某、颜某勇等人先后将杨某某、钟某某带至一停车场,逼问打伤颜某勇一伙人的下落。由于杨某某、钟某某一再否认,当日5时许,胡某、颜某勇带杨某某看完当天监控录像,确定杨某某没有参与殴打颜某勇后,将2人带回胡某家中,至当日7时许,才将2人放走。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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