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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拒绝加入传销组织被拘禁 为逃跑从4楼跳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5 01:07:33    浏览次数:980    评论:0
    导读

    原标题:男子拒绝加入传销遭非法拘禁 为重获自由跳楼外地男子李某被网友骗至江苏溧阳做传销,为了发展下线,将老乡王某骗至溧阳

    原标题:男子拒绝加入传销遭非法拘禁 为重获自由跳楼

    外地男子李某被网友骗至江苏溧阳做传销,为了发展下线,将老乡王某骗至溧阳某出租屋内,王某想要离开遭到拒绝,为了重获人生自由而跳楼。10月25日,溧阳法院通报该起案件:李某因非法拘禁罪被溧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5年6月1日,刚加入“天津天狮”传销组织两个月左右的李某,为了发展下线,以自己开饭店,需要厨师为由,将王某骗至溧阳某出租屋,并假借听音乐的名义,将王某的手机没收。

    当天晚上,王某侧面了解到李某没有开饭店,而是做直销时,提出离开,李某非但没有让王某离开,为防止王某逃跑,剥夺王某人身自由长达24小时,对被害人王某进行了全程看管。

    6月2日晚19时许,被害人王某以上厕所为由进入卫生间,趁李某不注意砸碎玻璃,从4楼跳下,造成双侧跟骨骨折。被路人发现后报警,遂案发。经溧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王学有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生忠非法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李生忠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故法院作此判决。

    本案法官表示,传销或变相传销是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的,目前我国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传销变化各种幌子花样也比较多,李某因找工作误信网友进入了传销组织,本是受害人,却受其洗脑,为快速赚钱,将老乡王某骗至传销,成为了被告人,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一定要保持清醒,一旦发现情况不对要果断离开,选择人多的公共场所寻求帮助。(完)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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