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9日讯(记者 刘志浩)28和29日,济南市中、高新、槐荫、长清4区食药部门,通报了 9月份查处的共计22起食药安全案件,涉及到的数家大型商超、公司及个人,均受到相应处罚。
食品方面,长清区瑞泽顺丰肥牛火锅店被查出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该区淄博策源食品有限公 司销售的酸豆角,经检测不合格。槐荫区某大型超市公司销售的鱼片,所检样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不符 合标准,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限量,被判不合格。该公司所属经十西路的超市所销售的芹菜,经检验 农业残留超标。
此外,高新区济南福之乐面制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山东海旗海洋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仁康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市中区济南好煮 夫快餐有限公司生产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山东华国宾馆被查出超过 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问题。
药品方面,济南市中区德生堂中药店,山东中山大药店博爱堂,长清区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 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鑫秀堂大药房,济南康之源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清一分店等,均被查出涉嫌使用劣 药。长清区恒丰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则被查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本报记者注意到,22起案件中所涉及食品问题的,多数与安全标准不符有关,而药品则多涉及到劣质药。
另外,长清、市中及高新区还分别曝光了一批违法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个人。所有被通报的商超、 公司及个人,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