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刁秀拿着王志强12岁和3岁时的照片。
6月5日,信阳市政府处理“干尸男童”王志强事件工作组向家属公布了本案的责任划分,死者王志强自身患恶病质承担70%的责任,死者父母监护不力承担15%的责任,救助站管理过失承担15%责任。
参照2015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标准,工作组表示将向王志强父母赔偿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33946.15元。
王志强父亲王新红不满目前的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他表示相关政府部门在儿子死亡事件中存在重大过失。信阳市政府工作组表示,如家属不满赔偿可以采取法律途径。
另据了解,6月1日河南信阳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对13岁少年王志强在信阳市救助站救助期间死亡事件发布情况通报,指出信阳市救助站、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浉河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在对王志强的救助、治疗、接警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并对2人作出撤职处分、8人记过处分、7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被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