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问题线索,首先要清理,然后分类处置,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文章提到,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几轮“大起底”,“任何一个线索的处置都是政治,必须体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任务要求”,“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定期清理线索,确定审查重点”。
“审查重点”到底是什么呢?文中没有给出答案,不过,此前,从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到中纪委的其他副书记,都反复提到过一句话:“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可见,十八大后顶风违纪违法的官员,势必是审查重点之一。
“要讲成本和效益”
“严峻复杂的形势要求我们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加大力度就要转变方式”,谈完线索处置如何转变方法,文章接着阐述办案等纪律审查业务,也要转变方式方法。
“纪检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文章称,“要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模式”;“过去查办案件工作有种倾向,总想着务求完美、‘吃干榨尽’,直接把人送上法庭;非得把违纪和违法的所有问题都查清楚,结果是旷日持久、一拖再拖,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风险隐患”。
那么怎么改呢?文中提出,“要讲成本和效益”;“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可以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
初步统计,仅5月一个月,中纪委官网就通报了55名官员违法违纪消息,其中省部级官员3人,厅局级36人。5月的落马官员数量比4月少了11人,不过与十八大之前相比,仍是贪腐案件高发多发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