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积分落户细则出炉: 积满100分,可申请落户排名
预计今年9月受理首批申请,每年大约2000名指标
今天,青岛积分落户细则正式发布。根据细则,申请人积满100分,可申请排名,经排名公示后入选拟落户人员名单,申办落户手续。青岛成为继广州、深圳之后,全国第三个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的副省级城市。
细则规定,积分落户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青岛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青岛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青岛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青岛城区和新区的人员。
“积分落户政策,主要针对在青岛长期就业创业、有合法稳定收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才。”青岛市人社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处长刘大雄介绍,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为青岛作出了很大贡献,此前由于不符合户籍准入条件等原因,无法实现落户。今后,可以走积分落户通道,享受同城待遇。
根据细则,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见右图)主要由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四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指标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参保情况、住房情况五项指标;导向分指标包括紧缺工种、落户地区两项指标;附加分指标包括投资纳税、表彰奖励、社会服务三项指标;负积分指标为违法失信一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