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部门调查,2015年5月4日20时43分,洛川县凤栖镇后子头村王某某(男、汉族、1986年8月20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患有精神分裂症,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西安精神病卫生中心、第四军医大学等医疗机构的诊治资料),在洛川县中心街重庆巴锅香辣菜馆门前,对在门前拿笤帚、簸箕玩耍的儿童李某某(男、汉族、2012年8月15日出生,洛川县凤栖镇高堡村人),无故实施殴打。
目前,受伤儿童李某某已转入西安市儿童医院治疗,经初步诊断,受伤儿童伤情为颅骨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无生命危险;寻衅滋事者王某某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