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 公司总经理因涉嫌诈骗被警察带走,两名副总经理指使三名员工驾车尾随警察所驾车辆并多次欲逼停。他们多次撞击警用车,下车殴打民警,造成两名民警轻微伤。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认定两名副总和三名员工均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缓刑不等。
据丰台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的三名民警陈述,2013年10月28日晚,他们接到任务,让配合安徽芜湖警方到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一个咖啡厅抓捕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常某,常某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民警们穿便衣,开着警用地方牌照车辆前往。芜湖的两名警察确认常某在咖啡厅后,他们三人同时向常某出示了警官证,让常某配合调查工作。常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工作,他们强行给常某戴上手铐带离。刚出咖啡厅便遭到阻拦,三名民警亮明身份并拨开阻拦,把常某带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