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说
是怕妈妈知道了会骂我
“其实去年也有过2次这样的事情,保安爷爷一边给我看光着身子的电影,一边摸我。我觉得这样不好的,但是我怕妈妈知道了骂我,我才没有说。”天真的小红完全不知道事情多严重,只是第一次鼓起勇气把这可怕的遭遇完整地讲出来。
民警震惊了!妈妈震惊了!
和民警相处一个多小时后,小红才想起来告诉民警,保安爷爷曾经在去年8月有两次这样把她抱到腿上摸。当小红觉得不舒服,扭动挣扎的时候,老朱却告诉她“这样摸摸很舒服的”。
因为保安室只有他们两人,小红当时没敢进一步反抗。
回家后,小红隐隐约约觉得这是不对的,想要告诉父母,却怕被家长责骂,到了嘴边的话又咽进了肚子里。
从医院出来,民警摸摸小红的头,告诉她:背心短裤覆盖到的地方,谁也不能摸。如果有人来摸,遇到这样的事,一定要告诉妈妈。
老朱,58岁,浙江桐庐人,是小区的保安。
4月29日,轮到他上晚班,当夜进了派出所。
4月30日,老朱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下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1日,下沙警方办案民警加班加点,提审老朱。
老朱至今还不承认去年猥亵小红的那两次,只承认了被小芳目击到的这一次。目前,案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介绍,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