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共蓬莱市委组织部拟从2015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分类考选4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本次考选根据毕业生所学专业划分为两类:A类(经管社科类)20名,B类(工程技术类)20名。具体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满1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严格自律,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三)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15日;
(四)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或班级班长;
(五)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六)所学专业(指毕业生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具体指导目录见附件1;
(七)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