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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食品安全法: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6 16:02:55    浏览次数:726    评论:0
    导读

    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人大网 马冬潇 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

    新食品安全法: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人大网 马冬潇 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相关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仅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容易引起二次污染,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非法添加、以次充好。

    滕佳材表示,2013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布公告,规定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此规定是根据2013年以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中国当时食品安全尤其是婴幼儿奶粉行业现状所做出的。一年多来,经过各相关监管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该项规定对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也达到了明显的效果。

    滕佳材指出,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是考虑仅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还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另外,通过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分装的这种行为,我们还要鼓励国内的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同时对待这个规定,我们将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研究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监管制度。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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