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至17日,新任省级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培训班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行。培训期间,记者采访了部分省级纪委派驻纪检组长。
“一名中层干部顶风违纪,我们坚决查了,个别厅领导先是找我说情,后来还在党组会上甩脸色、发脾气。主体责任要落实好了,这种情况不会有。”
西部某省的一位省级纪委派驻纪检组长表示,一把手当“甩手掌柜”,纪检组的工作就没法干。
纪检组长们对此深表认同。
“搞纪检,一定要有一把手支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唐新民说,国土领域腐败易发多发,国土厅主要领导脑袋里有这根弦,整天“追着”他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就好做。
贵州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张维表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他都事先和党组书记沟通好,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提要求,效果就是比由纪检组长提要好。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一把手都有这个觉悟。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对于主体责任依然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甚至捂着盖着。
“有的是觉悟不够,有的是自身不干净!”一位纪检组长直言不讳。
“依我看,主体责任要落实,组织部门的作用要发挥出来。”河北省民政厅纪检组组长耿东星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在提拔、交流干部时,就要始终把主体责任挂在嘴边,经常“耳提面命”,这样才管用。
“纪检组人员不会办案情况突出”
“久不上阵、缺乏历练”“基本不会办案,所以基本不办案”……
采访中,一些省级纪委派驻纪检组长表示,纪检组人员不会办案、不能办案情况比较突出,平时找不到线索,有了线索也成不了案,不会查。
辽宁省一位纪检组长对此已“焦头烂额”。他表示,部下跟人谈话不知道该问啥,记录的人也不知道该记录啥。“记录的时候,居然想先用录音笔录下来,回来再整理,这哪行啊?”
陕西一位纪检组长表示,纪检组没有自办案件,跟在省纪委和检察院后面办案,“我们等着人家把案子办完,再给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
这种局面的出现,严重影响了省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成效,导致不仅未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反而出现了“派”的无力和“驻”的制约。
接受采访的纪检组长们普遍表示,必须想方设法破解这一困境,监督责任要履行到位,必须办案。为此,有的地方将办案人员送到省纪委办案室历练,有的地方加强与检察院等部门的合作,积极打开办案局面。
“是猫就得抓老鼠。不然要我们干啥?”一名纪检组长说。
“别让咱回到纪委是客人,到了驻在机构是外人”
“派驻机构不是安置干部的地方,也不是让干部来过清闲日子的地方。”西部某省一位省直部门纪检组组长说,他在同一个新进纪检组的人谈话时,对方直接告诉他,“以为纪检组的工作清闲,才申请过来的”。
省级纪委派驻纪检组长们普遍表示,纪检组干部配备不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业务素质等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
“我们这里4个编制,监察室主任还迟迟不到位,人手相当紧张。我多次向省纪委要人,他们总是说通盘考虑后再派,一年多了也没派来。”一位纪检组长建议,省纪委要真正在业务上指导派驻机构,要不然总觉得“回到纪委是客人,到了驻在机构是外人”。
“人是纪检组用,可以由纪检组来提名,省纪委组织部来考察、把关。如果人选不合适,我们再提名,省纪委再考察。这样能较好解决人员素质和工作要求不匹配的问题。”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苏全贵建议。
“要揽瓷器活,先得有金刚钻。”海南省纪委监察厅第九派驻纪检组组长周豪表示,必须提高派驻机构干部履职能力。“我们的业务不过硬,就履行不了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