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4月16日电 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厅网站16日下午发布署名文章称,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被查出严重违纪,涉嫌贪污、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在被调查期间病亡,但并没有影响到对其开除党籍、收缴违纪所得。这些实实在在的行动,都在说明,“从严治党”、“党要管党”是不可逆转的新常态,是大势所趋。
文章称,2015年4月13日,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被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违纪党员即使死亡,“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只是,以前或许是秉承“为死者讳”、“死者为大”的传统,极少使用这一条款,在任润厚之前,只有王宝森、宋平顺等人有过这种“待遇”。任何行为都要付出代价,无视组织纪律、损害党的声誉者,就应当被开除出党组织。任润厚在位时笃信“权能生钱,钱能生权”,提“任氏三论”,搞“有肉一起吃”,让买官卖官成为煤炭行业的一个“潜规则”,受此处分,罪有应得。这种处理,也充分说明了“从严治党”绝非一句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