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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花都区原政协主席王雁威外逃 女儿收亲戚贿赂开捷豹住豪宅(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31 16:58:40    浏览次数:759    评论:0
    导读

    花都区原政协主席王雁威外逃,其女王静瑶涉嫌受贿受审。审判长与她有如下对话问:爸爸去哪儿了?答:不知道广州市花都区原政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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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都区原政协主席王雁威外逃,其女王静瑶涉嫌受贿受审。审判长与她有如下对话——

    问:爸爸去哪儿了?答:不知道

    广州市花都区原政协主席王雁威自2013年6月被广州市纪委证实失联后,至今不知所终。他30岁的女儿王静瑶被指控收受堂哥和姨丈贿送的共480万余元财物犯受贿罪,昨日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王静瑶表示确曾收受财物,但主要基于亲属关系,同时自己不是公职人员,不具备受贿罪的主体资格,恳请法庭判其无罪。据了解,对于亲属间的一方送出财物与不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另一方收受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行受贿罪,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争议和认定难点,这在王静瑶案中得到体现。

    被指控与父共谋受贿

    王静瑶1985年3月出生于花都区,2008年从中山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大型国企上班,2011年辞职办起了酒行。她的父亲是后来担任花都区委组织部部长、 花都区政协主席的王雁威。2013年6月20日,王雁威被广州市纪委通报于6月3日下午向花都区委请假治病后便失去了联系。

    2013年6月7日,办案人员对王雁威的女儿王静瑶采取了强制措施。两个月后,她被取保候审。2014年8月,王静瑶涉嫌受贿被广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昨日指控:2008年至2013年期间,王静瑶与其父亲王雁威共谋,利用其父担任花都区委组织部部长、花都区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多次为王某、梁 某灿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王某贿赠的房屋装修款人民币150万元,价值人民币61.6万元的进口捷豹轿车一辆,以及成立公司所需资金人民币200万 元,此外还收受梁某灿贿送的人民币70万元。

    曾6次供称自己有罪

    公诉人在法庭举证说,王静瑶在司法机关共有6次供述、一次亲笔供词。2013年7月26日,王静瑶在第一次交代时说,王某是其堂哥,原在增城市审计局工 作,后辞职到花都当包工头承接项目;梁某灿则是其姨丈,原在花都区机关单位工作,后辞职经商,在花都承接工程。2008年至2013年间,自己确曾收到王 某和梁某灿共480万余元财物,并认为这些财物已经超越了一般的亲戚关系。

    “我认识到接受他们的财物是违法违纪的错误,感到非常后悔,希望组织能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孩子才8个月大,家里的老人年纪比较大,没人照顾,希望组织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在第一次供述中,王静瑶说。

    公诉人还表示,此后的几次供述中,王静瑶补充强调,自己开酒行的情况都给父亲讲过,其父也已知情、默许。

    对父亲下落她说不知道

    不过,王静瑶昨日在法庭上否认了先前的供述。她说,自己接受堂哥和姨丈的财物主要基于亲戚关系,堂哥和姨丈以前做什么工作,自己根本不知道,另外这些事她没有告诉父亲王雁威,王雁威也不知情。同时自己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不具备受贿罪的主体资格。

    对于法庭上变卦的原因,王静瑶表示,当时自己被关押了一段事件,“觉得有些部分是办案人员对我的引导”。

    “你知道你爸爸去哪里了吗?”庭审中,审判长问王静瑶。坐在被告席上的王静瑶回应“啊?”。审判长又重复问了她一次,她略微迟疑一下后,这才说“不知道”。

    争议焦点

    收取亲戚财物算不算受贿罪?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王静瑶作为王雁威的近亲属,利用王雁威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经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王静瑶本人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仅通过王雁威的职务影响收取他人财物,情节较轻,可酌情处分。

    王静瑶的辩护人则表示,梁某灿、王某指证说送钱给王静瑶是基于其父王雁威关照工程,但该证词并没有得到王雁威的印证,目前都是孤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因而,本案当前主要的问题是事实不清。

    公诉人随后回应,虽然王雁威不在案,但法律规定相关证据如果取证程序合法,经过质证,仍能证明案件的事实,也能排除其他合理怀疑,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另外,王静瑶说王雁威不知情,作为一名女儿,刚大学毕业就开了一家公司,还有这么多的资金周转,又突然开了一辆进口捷豹轿车回家,从父亲的角度来说,不知 道、不过问、不追究钱从何而来,情理上说不过去。所以,虽然目前王雁威不在案,但本案现有证据能构成所指控的基本事实。

    “假定本案推定被告人罪名成立,那么他的父亲罪名也是成立的。如果这样的话,间接地剥夺了他父亲的辩护权和诉权,所以我们不能够仅从情理考虑案件事实,更应该从案件程序考虑。”辩护人接着回应说,从程序上讲,目前不能确定被告人王静瑶有罪。

    一番辩论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董柳 柯柳叶)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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